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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5 21:1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适应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结合《洋浦经济开发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区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方案》(浦社〔2019〕84号)的要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人数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招聘卫生系统事业编制人员25人,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10人,妇幼保健所(计划生育服务站)4人,干冲医院(中心卫生院)7人,三都卫生院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洋浦经济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在总招聘人数范围内,根据应聘人员情况,不同单位间相同条件岗位人员可适当调剂。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行为;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按以下时间节点计算: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0日(含)之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0日(含)之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20日(含)之后出生〕,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1年5月20日(含)之后出生〕,依此类推;
6.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含);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名,需征得原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洋浦经济开发区内各医疗机构在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选拔优秀、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及后续信息。信息公布时限为2021年5月21日至5月27日,共7天。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陆洋浦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9:00-2021年6月11日16:00(节假日正常报名),共15天。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057.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2MB)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洋浦经济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一式一份(下载附件2填写并本人签名上传图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成一张图片);
(3)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执业资格证等岗位表要求的技术资格证书;
(5)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详见附件3);
(7)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4.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4)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考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报名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笔试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达到3:1(乡属村用岗位比例达1:1)即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网上报名系统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1年6月11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1年6月11日16:00准时关闭。
(2)面试资格复查
面试前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资料原件进行审核,未携带原件供现场审核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三)招聘方式
委托招聘,即委托第三方组织笔试和面试。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除乡属村用岗位外均需要参加笔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
(2)笔试内容:以实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同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官网公布。
(5)乡属村用岗位不需要参加笔试,按照资格审核环节有关规定直接确定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侧重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能力、从医综合素养及个人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官网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综合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综合成绩名次;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综合成绩名次。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官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名次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将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进行考察。若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由招聘办决定是否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和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乡属村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洋浦经济开发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区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方案》(浦社〔2019〕84号)精神执行;其他人员按照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能调动。
为本次新聘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人才租房补贴(符合人才条件者)。正式聘用人员,可按财务规定报销报到交通费。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898-28821337
监督电话:0898-2882252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902.6675532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